征收事件,关于拆迁房,现在有哪些规定?

2022-02-03 12:08:28 推广营销 投稿:一盘搜百科
摘要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征收事件: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等;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做好取证

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征收事件

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

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等;

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做好取证工作。

房子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

征收事件,关于拆迁房,现在有哪些规定?

征收事件,关于拆迁房,现在有哪些规定?

“拆迁”一词从字面上看,“拆”就是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迁”就是将土地上的原有使用人迁移到别处。而“征收”一词,是政府基于对土地的征收继而拆除土地上房屋的行为。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以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从广义上来看,土地的征收不仅包括对土地所有权的征收,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前者表现为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者则表现为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主要使用“拆迁”一词,2011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了之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后“拆迁”一词就不应该再存在,取而代之的就是“征收”一词。

“拆迁”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阶段的一个中国特色概念,而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是现实中人们关于政府拆除房屋、要求公民搬迁活动的一个概括。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使用“征收”这一较为规范的法律概念,代替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拆迁”一词,但实质上二者的含义基本上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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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强拆,补偿还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一件事,毫无疑问,就是政府出台的征收补偿方案,这个方案决定了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被征收以后,能换来多少钱或者多大的新房子。但有时候,心怀小九九的地方政府出台的这个方案,表面看起来一板一眼,实际上让老百姓吃了大亏。这种时候怎么办呢?向政府提建议吗?政府自己做的决定,你向他提建议,结果很容易想到。其实老百姓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法律的道路!

宋玉成律师想用下面这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遇上上述情况不要甘心吃亏,到法院去,让政府把已经发布的不公平决定收回!

【基本案情】

2011年4月6日,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某两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这一套征收补偿方案规定,选择货币补偿的(要钱的),按照该地块多层产权调换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要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出资,超出10平方米以内的按优惠价结算房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被征收的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优惠价增加300元/m2标准给予补偿。原告孔庆丰不服该《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民告官)。

宋玉成律师点评:政府的补偿方案显然是不公平的!要钱的老百姓只能按优惠价拿钱,要房的面积超了10平米以上还要按市场价买,面积不够的也只按照优惠价+300元补钱。傻子都知道:优惠价远低于市场价,而且不是区区300元能弥补这个差距的!总有很多老百姓认为民告官没用,每次宋玉成律师发在网络上的文章下面,都有人说打官司没用。下面我们就看看法院的判决,看看民告官到底有没有用!

【裁判结果】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本案中,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明显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该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违反了相关规定。故判决:撤销被告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宋玉成律师点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原则,应贯穿于房屋征收与补偿全过程。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公平的判决,一纸判决下来,政府的征收补偿方案就作废了!他们必须重新考虑,要不要给老百姓一个公平的补偿方案!如果新方案还是不公平,老百姓再告到法院,那当地制定补偿方案的领导,他们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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