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议两公开,房屋征收中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2022-01-08 11:00:39 百科大全 投稿:一盘搜百科
摘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五议两公开

五议两公开,房屋征收中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插图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

(二)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

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要求听证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总体程序简单总结是这样的:第一步,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第二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第三步,明确听证机构,确定听证人员;第四步,经听证机构审查材料合格的,受理听证申请;第五步,通知各当事人后,举行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

什么是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

  一是在苏木镇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两公开”。“三重一大两公开”是指苏木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苏木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的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城镇建设规划;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重大项目资金的投资安排;重大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土地流转、房屋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国有资产处置等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苏木镇内设机构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以及其他重要或特殊岗位干部的任免。“重大项目安排”指凡达到5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应由集体决策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1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
  

二是在嘎查村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四议两公开”是指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体党员公开。嘎查村的重大事项包括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长期规划和嘎查村委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嘎查村债权债务、财务收支,公益事业建设及筹资筹劳方案;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申报;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集体财产的处置;计划生育、五保、农村牧区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涉农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困难家庭的确定和救助;较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同时,为了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信力,旗委明确苏木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等,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收到成效。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4+2”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该工作法由河南省邓州市率先提出。

2简介

党中央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高度重视。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等也作出指示,肯定邓州农村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基层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要求将这一好经验在全国农村推广,并在推广中不断完善。
   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方面有许多新的成功经验。河南省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全面推行邓州农村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
  这种工作法把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与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得到了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广泛拥护。 11月10日,中组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农业部在郑州召开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讲话中说,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抓住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机遇,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经验,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会上,中共河南省委介绍了经验。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3“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我村制定的《推广“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公开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

1、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情况;

3、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情况;

4、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等的建设情况;

5、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

6、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7、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8、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村监委会监督。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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