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治疗误区 不能正确认识“大三阳”和“小三阳”

2021-07-18 03:54:00 肝问题 投稿:一盘搜百科
摘要(1)乙肝“大三阳”病情重,“小三阳”病情轻。  乙肝“大三阳”和“小三阳”只能反映机体感染的乙肝病毒,不能反映乙肝病情的轻重,如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以是“大三阳”,也可以是“小三阳”;慢性乙肝或慢性
(1)乙肝“大三阳”病情重,“小三阳”病情轻。
  乙肝“大三阳”和“小三阳”只能反映机体感染的乙肝病毒,不能反映乙肝病情的轻重,如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以是“大三阳”,也可以是“小三阳”;慢性乙肝或慢性重型肝炎同样可以是“大三阳”,也可以是”小三阳”。因此,“大、小三阳”并不能反映病情轻重。
  
  (2)乙肝治疗就是“大三阳”和“小三阳”转阴。
  慢性迁延性或活动性乙肝需要治疗,治疗的目的是清除肝炎病毒和恢复肝功能,清除病毒是最终目的。但从目前情况看,病毒指标阴转,并不完全代表病毒得到清除,还需要判断是病毒变异阴转还是自然阴转,是一过性阴转还是永久性阴转。病毒变异发生的阴转,即病毒在免疫或药物治疗压力下结构发生了改变,伪装起来,逃避免疫监视,其后果更严重。一些乙肝患者e抗原甚至表面抗原都已消失,但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检测始终阳性,这种情况并非治疗有效,有可能后果更差。由于目前尚无清除乙肝病毒的特效药物,许多抗病毒用药又可能引起许多新问题,所以乙肝治疗的实际目的是恢复肝功并长期保持肝功稳定,所以一些免疫调整药物及中药制剂,比抗病毒药物更值得重视。
  乙肝治疗的方法繁多,包括一般治疗,综合保肝治疗,改善肝功,抗纤维化,免疫调节及抗病毒治疗等。其中抗病毒治疗是治疗中的关键,但目前尚无根治的特效药物,也无统一规范的治疗方案,这是导致目前乙肝治疗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言,由于机体免疫系统处于免疫耐受状态,肝脏内并无免疫清除作用,因此,不是使用抗病毒治疗的最佳时机。实践证明,此时给予抗病毒药物治疗,不但徒劳无益,还要承受药物带来的诸多不良反应和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定期(3-6个月1次)检测肝功、血清学和病毒学指标及B超等,动态观察其变化,只要肝功正常,就可不必进行药物治疗。
  
  (3)乙肝病毒-DNA定量高,就必须进行治疗或抗病毒治疗,不治疗病毒就会越来越多。
  乙肝病毒-DNA含量高,不是抗病毒治疗的条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言,由于机体免疫系统处于免疫耐受状态,肝脏内并无免疫清除作用,此时,乙肝病毒-DNA含量可很高,而重型肝炎,免疫功能提高,有强烈清除病毒的作用,乙肝病毒-DNA含量反而很低,因此,治疗与否,不单纯看乙肝病毒-DNA的含量。血浆中乙肝病毒的半衰期约24小时,每日转换率50%,就是不治疗,乙肝病毒-DNA含量也不会无限制升高。
  
  (4)乙肝“大三阳”必须抗病毒治疗,否则就会走所谓的危险“三步曲”即肝炎——肝硬化——肝癌。
  肝癌并非乙肝患者的必由之路。乙肝与肝癌关系密切,大部分的肝癌曾患过乙肝或肝硬化,但不是每一位肝炎患者都患肝癌。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有效抗病毒药物,主要有干扰素及核苷类药物如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但应用时要注意适应症,也就是应用时机非常重要,这个时机要靠专业医生根据病情和肝功能、B超等综合判断。不可自己盲目用药,否则,效果不好,还可能导致不良后果。
  
  (5)“大三阳”不一定都需治疗
  在医院的肝病门诊每天都会有这样的例子发生。许多人进入了这样的误区,无论检查、看病一定要找专家;认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就一定要治疗。尤其是“大三阳”更是不得了,说明病情严重了。实际上这部分人中有的只是一个病毒携带者。
  在《慢性乙肝防治指南》中,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血清表面抗原和乙肝DNA阳性,E抗原或e抗体阳性,但1年内连续随访3次以上,转移酶水平持续正常的患者不应进行治疗,需每隔3至6个月进行一次肝功、乙肝复制指标、超声及AFP等项目的随访和监测,来观察病情进展情况,然后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治疗。
  多数慢性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感染者不伴有或只伴有非常轻的肝脏组织损害,血清转移酶正常,也就是所谓的“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他们大多数不需要任何的治疗。只有发生肝炎者才考虑治疗。因为在当前用于临床的药物中,很难对“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取得疗效。
  目前慢性乙肝的抗病毒治疗药物包括干扰素、恩替卡韦等核苷类药。但无论哪种药物,对于大部分转移酶正常的病毒携带者来说,疗效都很差。因此,专家认为,这些病毒携带者暂时不治疗。如果今后开发出对于转移酶正常的病毒携带者有效的药物,可能会改变目前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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