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章教育,法律教育属于法律大类吗?(法律法规教育)

2022-10-05 20:43:13 教育百科 投稿:一盘搜百科
摘要属于。法学大类包括:法学类法律文章教育、监所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民族宗教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等。法律类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

属于。法学大类包括:法学类法律文章教育、监所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民族宗教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等。法律类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商务法律、法制学、民法学、环境法、劳动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科技法学、商法、金融法学、财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律师事务、法律事务

法律文章教育,法律教育属于法律大类吗?(法律法规教育)

收容教育的法律性质有哪些呢?

  第一,与劳动教养比较,两者有极大的近似性。1982年,公安部中指出,劳动教养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而收容教育的方针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是对收容的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措施。
  两者的目的和途径以及对被教育对象的实际效果而言,没有什么差别。中国长期以来,将劳改人员和劳教人员并列,对两者而言,无论是同一种的“监狱”式的羁押、管理模式,还是期满释放后的待遇,在观念上和实际上,少有差别。收容教育与劳教又基本是一个模式。如果劳动教养被明确为行政处罚,那么,收容教育当然也可以划入行政处罚的行列。
  即使,当初制定该办法时认为是行政强制措施,也不能否认这一点,当时的行政法理论上还未将其准确定性罢了。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很重要的特点之一是,临时性,即中间性而非终局性,通常的扣押、查封、冻结就是行政强制措施;另一个特点,非处分性,一般是限制权利而非处分权利。
  
  收容教育,对公民的人身自由的限制长达六个月至两年,不具备临时性,也并不是非处分性。行政处罚的本质,是合法地使违法人的权益受到损失,直接的目的是通过处罚造成违法者精神、自由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或限制的后果,以促使其改正。收容教育的目的和手段,完全符合行政处罚的本质。

法律对于教育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规定?

   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纳入教育行政复议,哪些不能。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首先遵循一般行政复议的规定,并且申请复议的具体行为所侵犯的是教育法所规定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
  一般行政复议的范围为:

1、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九条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2、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我国《行政复议条例》第十条规定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几种情况:①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②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③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④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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