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怎么可以知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没有?从那可以查到?
一、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是否有预售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该把所有证全摆放在购房者能看到的地方,每一个楼盘在销售前房管局都会在网上公示,备查。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安全
扩展资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屋买卖是否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需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顺驰房地产销售员管理制度
顺驰房地产销售员管理制度
一、销售员职责
1、在销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积极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4、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等的一条龙服务。
5、有疑问及时向主管或经理反映。
6、每日认真填写客户档案,工作日志,每周一前交上周《工作情况》及《客户分析》,每月的最后一周内递交下月《工作计划》。
7、进修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知识,接受公司的考核。
8、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9、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任务。
10、销售员的业务记录要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
11、填写认购书时,除财务外,销售员也要写清购房总价款、单价。
12、当日值班的销售员负责电话的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员,三声以内必须接电话。接电话一律应答为“您好!林溪别墅”。对客服人员要清楚。
二、销售员行为准则
1、对外工作必须坚持心向本销售体利益,必须使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业务交往中,不的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需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4、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矛盾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及时、低声询问、协调。
5、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予以处分。
6、忠诚老实,办事认真,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7、不准在工作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8、销售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9、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复机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10、销售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