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电子注册,如何申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操作流程请看这里。
根据2020年11月30日国家电子化注册暨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文件要求医师电子注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申领,逾期不申领将被锁定为非正常用户。
您如果不知道如何申领电子证照,请看这里。一、护士申领电子证照流程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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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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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激活电子化的账号、密码,进入护士电子化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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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照片要分两步:先信息维护,再电子证照申领。
1:信息维护→个人信息修改→点击上传您的相片,按要求上传相片→确定→通知医疗机构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端)→本院护士信息→本院护士信息修改审核→查询申请人→审核→同意。
2:电子证照→申领。
二、医师申领电子证照流程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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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
输入激活电子化的账号、密码,进入医师电子化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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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照片要分两步:先信息维护,再电子证照申领。
1:信息维护→个人信息修改→点击上传您的相片,按要求上传相片→确定→通知医疗机构登录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端)→业务办理→本院医师信息审核→查询申请人→审核→同意。
2:电子证照→申领。
三、医疗机构申领电子证照流程
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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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账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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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信息系统,点击【电子证照申领|亮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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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领医疗机构电子证照条件,直接亮照成功
电子证照申领问题:微信公众号搜索民科微服务,关注后在线咨询,可以查阅电子化注册指南相应事项。民科微服务也可以办理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
国家卫健委:在全国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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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封面新闻记者7月22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将在全国推行,生成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2017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通过构建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优化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实现对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从准入到退出全执业周期的信息化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改革目标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省份进行电子证照试点探索;第二步是到2020年,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基本建立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与全程监管机制,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医疗资源信息开放共享的工作目标。
国家卫健委表示,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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