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能净身出户,夫妻间约定“净身出户”条款无效?避开这几点,就有效

2022-01-16 20:05:03 婚姻家庭 投稿:一盘搜百科
摘要场景一离婚不能净身出户:“我们结婚吧?”“好,我们签个婚前协议吧?只要你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场景二:“我们结婚吧?”“好,我们签个婚前协议吧?如果你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条款?有效吗?无

场景一离婚不能净身出户:

离婚不能净身出户,夫妻间约定“净身出户”条款无效?避开这几点,就有效

“我们结婚吧?”

“好,我们签个婚前协议吧?只要你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

场景二:

“我们结婚吧?”

“好,我们签个婚前协议吧?如果你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条款?有效吗?无效吗?

答案是:“净身出户”条款并不是绝对无效,也不是绝对有效的。夫妻间在起草《婚前协议》、《忠诚协议》等时,应该注意避开这几点原则。

原则1:

忠诚协议中不能出现“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子女监护权”等违反婚姻自由、法定人身关系的约定。

这些字眼会直接导致协议的无效。理由是放弃财产是以离婚为条件,或限制一方的离婚自由,违背基本法理和普通民众的善良风俗。

原则2:

避免出现“青春损失费”概念,法律中并没有这个概念,而且因为违反公序良俗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原则3:

赔偿数额要合情合理。

某一方因缺乏安全感,要求另一方签订保证书,并且在协议书中约定了高额的赔偿金。尽管这些看起来具有威慑作用,因赔偿金数额超出对方的经济能力承受范围之内,将认定为无效。

比如,男方一年收入10万,女方却主张100万的精神抚慰金,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明显超出男方的支付能力。

男人出轨,为什么不能净身出户?

男人出轨,多数时候是不可能如原配所愿“净身出户”的。

在帮女性朋友们解释法律的时候,常常听大家说:“婚姻法对女人不公平啊”!

单看法律本身,只有达到重婚或者同居的程度,法律才给予出轨一定惩罚,但是这种惩罚是以赔偿金的形式体现,数额并不高,就是个精神抚慰,顶多不超过五万元。

而一夜情、办公室恋情、约炮等达不到同居程度的,不但没有经济惩罚,而且离婚时依旧可以平分财产。

在工作中,我经常会和我的来访者发生如下对话:

—“出轨,在法律上,还没有达到惩罚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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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律不惩罚他们,难道出轨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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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在道德上是当然是不对的,但不是所有道德不认可的东西,法律都要介入来惩罚。法律只在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插手。”

所以,我想通过这篇文章告诉更多的朋友们,关于婚姻法的常识,以及我个人的对女性朋友的一点建议。

法律只讲证据律师通常都会告诉你,出轨不仅不会净身出户,连少分财产的标准都达不到,除非有证据证明他是重婚或者同居。

辛辛苦苦好多个晚上不睡觉,拍手机聊天记录,各种威逼诱导得到的口供和录音,竟然都没用吗?他们连孩子都生了,都“结果”了,还在乎“过程”吗?

我们很多女性,在遭遇背叛后,抓住的所谓“证据”,讲给闺蜜和邻居姐姐听,或许是可信的,比如他定了哪天的机票当天却没回家,按照逻辑他肯定是出去鬼混了。

但是,把这些给到法官,法官却不可能就此推断男人出轨了。法官要保证每一个人的公平,不能随便用推论来给人定性。

在法官眼里,就算有微信聊天记录,男人和一个异性讲讲暧昧的话,也很难说这就到出轨、同居的程度。

—“这微信可是我老公的头像啊!”

—“别人也可以注册一个微信,用你老公的照片做头像的。”

这就是为什么,王宝强当初会诉诸舆论而不诉诸法律。他的“证据”在舆论上能让大家都信,但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法律公平,不分性别法律从来没有歧视过女性,谁能说家庭里就一定是男的出轨呢?有多少男的出轨,相对应的就有多少女的出轨。

不论男女,哪一方想证明对方重婚或者同居,证据有效性的标准都是一致的。

我们换个角度来想想,法律如果真的那么感性,一旦发现出轨就狠狠给出轨方经济惩罚,社会将如何发展?

它很可能会激励那些感情不和的夫妻,时刻想着取证。大家都去翻对方手机,拍聊天记录,查开房记录。在家里、车里安装各种监听、监视设备……

当一方不再选择信任的时候,另一方也不会有兴致去重建信任。

严惩出轨,反映什么心理?出轨真的就该惩罚到净身出户的程度吗?真的要承担前半生奋斗都化为乌有的结局吗?

男人婚内出轨,的确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至少应该先离婚、后找别人。

但换个角度听听男人的心声,很多出轨也是家庭长期不和、在婚姻里期待的需求得不到的结果。

出轨,只该让男人一个人来承担全部代价吗?

有个女人,长期不信任老公,车里安装监控,手机安装定位,老公单位来了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她就开始担心,老公的秘书给他打个电话,女人也要盘问半天。老公终于出轨了,抓住证据的刹那,她好像有点又期待又感伤的感觉。

她说:“我也不是想要惩罚他,就是觉得他是要为此付出代价,所以必须净身出户。”

我问:“你觉得的代价,必须是你们家的三套房产是吗?”

“是的呀,这样公平啊。这是他做这些不要脸的事儿之前就该想到的呀。”

从我的角度看,这男人奋斗大半辈子,就剩下这三套房产,到老孤苦伶仃,一切重新开始,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怎么能公平?这些年,没有功劳他也有苦劳,毕竟没有他,连这些家业都不会有。

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出轨,是应该承担一定的代价,但这代价不应该是毕生的资产。

《红楼梦》里面的王熙凤,性格泼辣、豪爽,不过在对待老公的态度上非常不妥。

她爸爸是九省统治,她根本看不上贾家的家财,她们王家扫地缝的都比这多。贾琏在她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一次贾琏想给一个人安排工作,王熙凤已经将这个空缺安排好了,正吃饭,王熙凤眼睛一瞪,筷子一放,贾琏立刻住口了。

王熙凤时刻看着贾琏,大家看戏时,她眼睛也始终往下边男宾席上扫,但男人靠管是管不住的。

贾琏饥不择食,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床上领,他和厨子媳妇鲍二家的在房里讨论,以后把王熙凤害死了,扶植平儿当大房,被王熙凤在门外听见了,伤心不已。

后来贾琏找到真爱,娶了个尤二姐金屋藏娇,王熙凤把尤二姐骗进贾家,不给饭吃,又给贾琏找了个小妾,虐待侮辱尤二姐。

尤二姐怀孕后,被大夫误诊,打下一个男胎,从此尤二姐彻底不想活了,吞金自杀。那一段看的非常心疼,让人感慨王熙凤的狠毒。

按照第五回作者的设计,王熙凤被贾琏休妻。

在贾琏的出轨中,王熙凤是负有很大责任的,放到今天,真的由此就要贾琏净身出户吗?把代价都交由男人承担,是女人对自己责任的推卸。

换个角度看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出台,触动了很多女人的心弦,认为法律对女人不公平。

“一方家长婚后全款买房只写子女一个人名字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女孩结婚,就指着婆家给置办房产,指望婆家抹不开面子签协议。但是有了这条司法解释,这样的希望就落空了。

女性朋友会说:“女人辛辛苦苦一辈子为了什么,跟他结婚、生子,难道男方家不该出资给买个房子吗,这是什么法律?”

其实,司法解释三是出于保护老人出资的角度,就是怕老人连养老的钱都用上了,却抹不开面子保护自己的财产。这条解释的保护对象,不分性别。

婚后如果女方家庭出资给孩子买房,也可以全款写女儿一个名,来保护自己的女儿。

强者看见公平,弱者用抱怨表达期待在大多数中国家庭,辛辛苦苦生儿育女的是女性,他们期待得到金钱的补偿,希望用金钱去保障感情给不了的安全感。

为什么很少有男人期待通过婚姻来获得房子?因为男人从小接受的教育让他们坚信,想要拥有自己的房子,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去赚得。

“女人要生孩子啊,男人又不生孩子,也不会因此耽误赚钱。”

可是,大家知道吗,女人平均比男人长寿三年。我把这多出来的三年,当做老天给我们女性生孩子的时间。

女人生孩子一定耽误工作吗?那也是事在人为。我见过很多女性,生孩子之后选择了在家中也能从事的职业,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们发展的比生育之前还要好。

人生是一场长跑,生育的时间段里,我们是停了下来、慢了下来,但其实我们可以再出发。

遗憾的是,很多女人生孩子后,自己怕了、呆惯了,不想上班了。

从来没有永远的弱者,一切把自己打扮成弱者模样的语言,都是给懒惰找借口。

婚姻法还有一条——婚后的所有收入都是共同的,不论是男方挣的,还是女方挣的。

如此说来,其实男人也大可呼喊法律对男人不公平,因为不论男人是上市集团老总,还是企业高管,不管他在外付出多少辛苦,挣的钱都是夫妻俩的,离婚还是平分。

只有觉得自己是个弱者,才需要被保护。如果自己足够强,何必要找一个男人来依靠?

比如王菲,她自己就是自己的依靠,自己有能力挣钱,才有了选择的能力,在她那里,男人只是用来爱的,而不是用来靠的。

与其抱怨社会不公、法律不公,不如从我做起,想着如何成为自己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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